| 针对国家商标局出台《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问题
集佳湖南分公司田达良律师、张季律师接受湖南潇湘晨报社采访
2月初,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一则“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这份通告称,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除了要提交身份证外,还必须提交营业执照等证件,并且提出商标申请的范围应以其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否则不予受理。此消息一发布,立即引起了社会各媒体的关注。3月5日,湖南潇湘晨报记者特意采访了集佳湖南分公司田达良律师、张季律师。
在采访中,田达良律师介绍:2001年《商标法》修改后,个人名义申请商标量大幅度增加,目前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数量已占到35%-45%。大量的个人申请商标注册,导致国家商标局审查商标的进度变得非常缓慢,一件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从《商标法》修改前的一年左右发展到了现在的2-3年时间。在这样的背景下,爆出了很多以个人名义注册后,“炒卖”商标的“专业户”。而在新通告出台后,对于“职业炒标人”来说,想靠炒商标赚钱的风险性也加大了,申请门槛也抬高了。
张季律师认为:商标局出台《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对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进行资格限制这一举措将使商标注册的动机回归理性。自2001年《商标法》允许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以来,“恶意抢注”及“炒商标”现象突出,在其承办商标异议案件中抢注湖南本土知名企业商标的也大多是个人,大量个人恶意抢注商标的出现使得许多企事业单位防不胜防,并为此支出大量财力精力。国家商标局新举措的出台,必将使得现有的局面得以改变,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